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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第四代的基督徒。
也就是說我們家從曾祖父那一輩開始就是基督徒。
我不知道在別人對基督徒的感想是什麼,對我來說簡單兩個字可以形容"偽善"。我的爺爺身為教會長老,伯父也身為教會長老(年輕些時是執事),奶奶永遠和我最好的朋友的奶奶兩個人明爭暗鬥著婦女團契的會長、模範母親、什麼好的頭銜他們兩個都可以爭破頭。教會裡的爭鬥、家裡的不和諧,我和我最好的朋友貞都一起冷眼看著,一起冷眼討厭自己的奶奶,一起冷眼不合作,有貞在至少讓我期待週末去教會要早起不那麼不甘願,有趣的是雖然我們即使是同班同學,在班上卻不怎麼交流,我覺得我們都是有著某些心理障礙的人。
神主張世人都有罪,所以教會更是罪人聚集的地方。我真的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人會覺得基督徒就比較崇高,他們明明骯髒得要命!
為了一堆無聊的頭銜,無聊的虛權爭得你死我活,神愛世人,可是世人自己不愛自己,神哪有什麼辦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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